校園管理
<大型廢棄物及掩埋物清運須知>
2. 大型廢棄物清運日:每月第一個星期三。(如遇國定假日,順延至下星期三);
申請時間:請於每月第一個星期一中午前完成申請及審核。(如遇國定假日,前一天工作日的中午截止收件)。
3. 大型廢棄物清運規定:
★廢棄物須拆解成符合環保局進廠規範(須為可燃材質廢棄物,若含有不可燃材質如金屬類、玻璃類、陶瓷類,須拆解才允許進新竹市環保局),申請時請先附上申請單及廢棄物照片並傳給事務組 鄭小姐,審核通過後才會安排清運。
★若單位無法自行拆解廢棄物,須由廠商協助拆解時,衍生的拆解費用須由各單位自付,可先將廢棄物照片寄給事務組承辦人,事務組會請廠商先報價拆解費用,清運後廠商會逕寄發票給單位核銷。
4. 清運日當天上午 9 點前搬運至指定放置地點,並勿阻礙行人及車輛進行。
*相關問題請洽鄭小姐(分機 35248), E-mail:yujie@mx.nthu.edu.tw
表 單 | 下載格式 | ||
► 大型廢棄物清運申請作業流程圖 | |||
► 大型廢棄物清運需求登記表 (112.12.26修正) | ODT | WORD | |
► 校內活動垃圾子車臨時設置申請表 ( 113.03.27修正) | ODT | WO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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