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大樓前及昆明湖綠美化」、「綜四館前綠美化」景觀審議公告
- 工程物名稱:行政大樓前、昆明湖及綜四館綠美化
- 位置說明:行政大樓前花圃、昆明湖沿岸及綜四館前花圃。
- 用 途:考量本校植物多樣性、花期常久,
可以讓清大師生一年四季到處都有吸引注目的景觀, 可以欣賞不同的花開,達到校園綠美化。 - 工程範圍或量體:行政大樓前約2平方公尺(2處圓形花圃)、
昆明湖沿岸約128平方公尺、綜四館前約100平方公尺。 - 施工期間:預計110年1月(約2-3天)
- 需用綠地面積目前狀況:約230平方公尺,
草坪或其上植栽生長不良。 - 施工範圍內狀況:詳附件相關資料
- 公告期間:109年12月28日起至110年1月3日止
- 閱覽處:總務處事務組網頁http://affairs.
site.nthu.edu.tw/ - 意見之送達期限:110年1月3日17:00前
收受意見之地點:校本部行政大樓二樓事務組 電話:5715131#31369 黃鏗宇
(意見回復表詳如附件,匿名文件不予受理)
說明:
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校園景觀環境審議規則」辦理。
二、 本校教職員生對公告事項有意見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事實及理由,透過委員會委員提出異議。委員會應針對異議,於公告期滿五日內,開會審議之。委員會認定其異議為無理由者,應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之多數表決通過不予受理。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由委員會諭不受理之工程計畫即完成本審議規則之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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