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對水木餐廳金展自助餐用餐之食品異常案件處理過程說明
總務處對水木餐廳金展自助餐用餐之食品異常案件處理過程說明
關於105年3月15日中午一位學生至水木餐廳金展自助餐用餐之食品異常案件,處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 當天下午水木餐廳統包商駐校經理吳小姐,至總務處事務組說明事情發生經過及處置方式,說明如下:
1. 學生反應有腐敗酸味之馬鈴薯涼拌沙拉,為避免其他疑慮,統包廠商依合約要求自助餐櫃位當天留樣冷藏保存,以備查驗。
2. 水木統包商依學生要求將留存有疑慮食物,請「全國公證檢驗股份有限公司」(詳附件)3/17到校抽樣檢驗,檢測項目為: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預計3/28左右取得檢驗報告。
(二) 取得檢驗結果後,總務處事務組會協同水木餐廳駐校經理當面向學生說明溝通,並且會將檢驗結果公告於事務組首頁;若檢驗結果異常者,將依照合約罰款,要求廠商檢討改進缺失,並加強衛生管理。
(三) 為維持校內餐廳供餐之營養衛生,總務處事務組除了確實要求廠商依「大專校院餐飲衛生管理檢查表」所列項目逐項檢查之外,事務組每月均會進行餐飲衛生管理檢查,並且以書面督導缺失改善及加強衛生管理。
(四) 關於學校餐廳餐飲任何相關意見,除了立即與店家反應之外,可向總務處事務組反應(聯絡電話:03-5712825,e-mail:affairs@my.nthu.edu.tw)。
(五) 為健全餐飲管理制度,維護良好飲食環境,會與學務處討論成立膳食衛生管理委員會,並邀請學生會或其他學生代表一起加入共同監督校園食品安全衛生。
總務處事務組 敬啟
10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