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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招待所管理要點修訂,即日起正式實施

本校招待所包含「清華會館」四至八樓、「第二招待所」二至七樓,今年新增「學人宿舍」,提供客座教師及研究人員、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博士後研究員住宿使用。申請方式與住宿期限、住宿費用等規定,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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