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第一學期招待所長期住宿申請,於6月15日截止受理,敬請有需求教師提出申請
本校長期住宿(包含學人宿舍、清華會館、第二招待所),其中新聘教師原則優先配住學人宿舍。
請有住宿需求之新聘教師於6月15日前提出申請。
學人宿舍房型為一房、兩房房型,收費分別為12,000/月、16,000/月。
茲提供「清華會館」、「第二招待所」及「學人宿舍」位置圖及學人宿舍配置圖供參。
若有招待所相關問題,歡迎聯絡:
- 學人宿舍:謝芳靜小姐,分機62238。
- 清華會館、第二招待所:許雅如小姐,分機62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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