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使用台全熱狗火腿行之問題食品公告
公 告
一、依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本(104)年11月18日發布新聞稿,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台全熱狗火腿行(臺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33巷15號)」涉嫌使用太沅工業有限公司販售之非食品用亞硝酸鈉及硝酸鈉製作熱狗、火腿及培根等食品販售給5家食品業者,衛生局現場立即要求業者回收、下架相關產品。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依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本(104)年11月18日發布新聞稿,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台全熱狗火腿行(臺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33巷15號)」涉嫌使用太沅工業有限公司販售之非食品用亞硝酸鈉及硝酸鈉製作熱狗、火腿及培根等食品販售給5家食品業者,衛生局現場立即要求業者回收、下架相關產品。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
附件﹕
ㄧ、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局104年11月18日新聞
https://consumer.fda.gov.tw/News/Detail.aspx?nodeID=10&pid=12666
二、 1041118台全熱狗火腿行查核新聞稿FIN附件.doc
二、 已於104年11月19日及11月20日清查本校餐廳使用熱狗、火腿、培根之製造商,已排除使用前述問題廠商之產品。
三、 本校會持續配合衛福部及各相關衛生單位發布之最新消息或新聞稿,監督餐廳攤商所有食材,以維全校師生食安。
總務處事務組敬啟 10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