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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寒假期間(開學日2/22前)本校場地借用原則~取消或延期借用

因應疫情升溫,本校已公告110年寒假期間集會與社團活動及營隊~原則取消或延期舉辦,建請各單位場地借用依上開原則~取消或延期借用。若仍有辦理之必要性,請依教育部110年1月19日通報「提醒各級學校辦理集會活動防疫措施」辦理各項防疫,嚴格執行完整風險評估,並規劃完善之防疫配套措施,循行政程序申請核定。

後續防疫措施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本校最新規定辦理。(詳如本校防疫專區)

國立清華大學總務處 敬上 1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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