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清華大學總務處事務組誠徵職務代理人1名
一、職稱:職務代理人。
二、代理時間:依本校契約進用人員工作規則及職務代理人處理原則辦理,聘期為即日起至115年7月20日代理原因消失時止。
(提醒:職務代理人代理原因消滅,應無條件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三、工作地點:清華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四、工作內容:
(一)總務處帳務管理
(二)場地管理及活動支援
(三)各項行政庶務管理
(四)校本部教職員宿舍水池水塔委外清洗、化糞池清理管理、病媒蚊消毒
(五)成功湖志工管理
(六)總務處相關工作暨臨時交辧事項
五、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
(二)需配合度高學習意願強、主動積極。
(三)能配合工作需求加班。
(四)具備網頁管理能力或經歷尤佳。
(五)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互助精神。
六、待遇: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以大學畢業第1級敘薪(36,810元),不予採計其他工作年資提敘薪級。
七、注意事項: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9月7日前,以掛號郵件,將履歷表(附照片)、自傳、學歷、專業證照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300044新竹市東區光復路2段101號,國立清華大學總務處事務組」收,封面請註明「應徵總務處事務組職務代理人」(請務必留下聯絡電話)。(其他必要資料,如公立醫院之體檢證明、良民證等,經本校通知後附)
(二)報名參加本次徵選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取得其基本資料並使用於本次甄選作業,將視報名情形及相關規定辦理甄審並擇優面談,所送資料恕不函復或退件。
(三)報名者涉有本校契約進用人員工作規則第六條情事之一者,依規定不得進用。
(四)本案聯絡電話:03-5731379,黃小姐,email:paoyun@mx.nthu.edu.tw。